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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能介绍
市市政市容管理局职职能介绍

 

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党发〔20028号)精神,设置乌鲁木齐市市政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政市容局)。乌鲁木齐市市政市容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研究制定市政、环卫、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业的管理;研究提出建立市政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系的政策、意见;拟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保洁业、车辆清洗业的资质审批。
  
(四)负责市政、环卫方面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五)组织、指导和监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和户外广告的审核;统筹、协调和管理城市夜景灯饰照明工作。
  
(六)组织、指导和监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废弃物终端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编制市政、环卫基础设施维护费及专项资金的年度计划,并对维护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道路挖掘修复、占用、垃圾处置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市政基础设施,环卫设施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
  
(八)组织制定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九)负责组织市政、环卫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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